凭证作废
案例环境:用友T3-财务通普及版.
1、进入填制凭证后,通过按〖首页〗〖上页〗〖下页〗〖末页〗键翻页查找或按〖查询〗按钮查找输入条件,找要作废的凭证。
2、用鼠标单击菜单【编辑】下的【作废/恢复】,凭证左上角显示“作废”字样,表示已将该凭证作废。
作废凭证仍保留凭证内容及凭证编号,只在凭证左上角显示“作废”字样。作废凭证不能修改,不能审核。在记账时,不对作废凭证作数据处理,相当于一张空凭证。在账簿查询时,也查不到作废凭证的数据。
若当前凭证已作废,用鼠标单击菜单【编辑】下的【作废/恢复】,可取消作废标志,并将当前凭证恢复为有效凭证。

注意,账套主管可以作费其它人的凭证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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